让全体国民都能依法享有社会保障

浏览数:41 

近日,国际社会保障协会在巴拿马召开的第32届全球大会上授予中国“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对中国在社会保障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给予高度评价,指出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凭借强有力的政治承诺和诸多重大的管理创新,在社会保障扩面方面取得了举世无双的成就,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已取得的成就得以持续,并使社会保障计划适应不断演变的需求和重点工作。这反映了中国在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于2011年首次发布的《世界社会保障报告》,在全世界范围内只有少数国家建立了门类齐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许多国家的社会保障仅局限于少数几个保障项目。全世界只有1/3的国家(占世界人口的28%)建立了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涵盖国际劳工组织第102号公约(即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所包含的各类社会保障分支项目。据估计,全世界只有20%的劳动年龄人口(及其家庭)真正被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所覆盖,实际享受到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作为一个拥有13.6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经过不断推进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人身保险为补充,并且包括社会优抚、军人保险、住房保障等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其中,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险种所构成的社会保险,构成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核心。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世界上最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涵盖国际劳工组织102号公约的所有保障项目,并且已经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基本养老保险也已经覆盖绝大多数法定保障的人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回顾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在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主要有以下一些经验:


  一是中国制定了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目标、基本方针和工作重点。早在2006年,党中央就提出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目标,计划到2020年基本实现这一目标。在社会保障发展方面制定并实行“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


  二是通过不断推进社会保障领域的各项改革,逐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建立覆盖全民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近年来中国采取一系列社保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从制度全覆盖逐步朝法定人群全覆盖的方向发展;整合城乡居民社保政策与管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纳入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合理界定政府、企业、个人在社保方面的责任,完善基金筹资机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建立合理的社保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基本养老保险保险基金实行投资运营,以利于基金保值增值;鼓励发展各种补充补充保险,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

  三是政府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2015年,在全国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以及就业支出达到1.9万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   10.8%,其中用于各项社会保险的补助共计7656亿元,仅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就达4716亿元,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也超过2000亿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达到人均380元。2016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水平提高到人均420元。


  四是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以《社会保险法》、《劳动法》、《收养法》、《职业病防治法》、《军人保险法》为基本法律,以《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廉租住房保障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经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展望未来,中国将继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领域的各项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从社保大国转变为社保强国,努力实现全民依法公平享有社会保障的发展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